共济失调是指肌力正常的情况下运动的协调障碍。肢体随意运动的幅度及协调发生紊乱,以及不能维持躯体姿势和平衡。但不包括肢体轻度瘫痪时出现的协调障碍、眼肌麻痹所致的随意运动偏斜,视觉障碍所致的随意运动困难以及大脑病变引起的失用症。共济失调是由神经系统各个部位的很多病因引起的。任何一个简单的运动必须有主动肌、对抗肌、协同肌和固定肌四组肌肉的参与才能完成,并有赖于神经系统的协调和平衡。共济失调的病因很多,首先须确定属于哪一性质的,然后考虑各有关的多种病因。因此,深感觉、前庭系统、小脑和大脑损害都可发生共济失调,分别称为感觉性、前庭性、小脑性和大脑性共济失调,还有原因不明的因素,有的伴有智能不全或痴呆。
平衡性共济运动:即躯干共济运动。主要观察病人的站立姿势及步态。注意病人两侧足跟、足尖相并站立时能否保持直立姿势,有无摇晃、轻微移动、甚至倾倒,分别在先睁眼、后闭眼时检查。如有倾倒,应注意倾倒的方向及速度。睁眼时站立能保持直立姿势,闭目后有摇晃甚至倾倒者为闭目难立征阳性,提示深感觉障碍。病情较轻的病人可用推倾试验:从右侧肩部推向左侧,再推向另一侧,或用两手扶持骨盆,先从一侧推向另一侧,然后再推向另一侧,观察能否继续保持直立姿势。也可嘱病人将两足前后站成一直线,或左右独脚站立,再观察能否站稳。检查步态可嘱病人循直线或绕物体行走或踏步,注意其步距大小,两脚动作以及躯体方向。其次观察病人能否坐稳或坐位时有无摇晃。躯干共济失调严重者不能坐稳,并可有躯体或头部前后或左右侧呈现节律性震颤,每秒数次。
非平衡性共济运动:主要是肢体共济运动。首先观察病人的穿衣、系扣、进食、取物等日常活动是否正确协调。